
广东一中学要家长签字同意鞭罚学生 引发网友争议

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张关于“龙源实验学校”就读须知的帖子。这份须知要求学生和家长在入学时签订一份协议,其中包括八条规定。规定内容涉及禁止携带手机进校、原则上穿校服且自行购买衣物不得超过100元、鞋子不得超过80元,以及禁止奇装异服、烫发染发、留长发、涂口红染指甲等行为。此外,协议还强调了不得早恋、尊重师长、团结友爱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第七条指出,对犯错的学生,学校将采取鞭刑和罚站思过两种惩戒方式。这一条款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争议。协议最后需要家长和学生签名同意。
有观点认为,学校的这些规定并无不当之处,甚至做得很好。特别是关于鞭打学生和罚站思过教育,有人认为这符合新的教育规定中赋予学校的惩戒权限。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严重破坏课堂纪律的学生,适当的惩戒教育是必要的。然而,在实施这些惩戒措施时,必须与恶意体罚严格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