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乘客 “开门杀” 致人死亡,司机获刑:一起悲剧背后的警示

访客 2025-03-28 18:11:24 33320
乘客 “开门杀” 致人死亡,司机获刑:一起悲剧背后的警示摘要: 在关注缅甸强震这一重大灾难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身边那些因一时疏忽而引发的悲剧事件。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一...
在关注缅甸强震这一重大灾难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身边那些因一时疏忽而引发的悲剧事件。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一起 开门杀 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案件发生时,网约车司机黄某通过接单平台,搭载乘客袁某抵达目的地。然而,黄某却在禁止停车路段靠右停车。此时,两人都只顾着结算费用,完全没有留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乘客袁某从后座左侧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一瞬间,后方罗某正驾驶着电动车疾驰而来。由于事发突然,罗某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电动车直接与打开的车门发生剧烈碰撞。罗某被强大的冲击力撞飞,摔倒在地,身受重伤。尽管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在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中,责任的判定有着明确的依据。网约车司机黄某在禁停区临时停车,这本身就违反了交通规则。更为关键的是,他没有尽到提醒乘客确认安全才下车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黄某的这些疏忽,使其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而乘客袁某,同样没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便贸然直接打开车门,这一行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承担次要责任,同时需承担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顺德区检察院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时,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除了司机黄某承担刑事责任外,乘客袁某也依法对罗某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 这起案件并非个例,开门杀 这类看似简单却又极其危险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就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江苏南通如东县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停放在道路北侧停车泊位,当他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时,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直接撞上了打开的车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桑某连人带车摔倒,当日便因伤重不治身亡。最终,如东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9 个月。 开门杀 事故频发,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在停车下车时,都务必养成观察后方情况的习惯。司机有责任提醒乘客注意安全,而乘客也应主动确认后方是否安全再开车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每一个生命都无比珍贵,一次小小的疏忽,可能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祸,让我们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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