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岁司机撞残物业人员获刑 停车冲突引发故意伤害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因停车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一位七旬老人在上海一小区内倒车时将一名物业人员撞成重伤二级。老人坚称是操作失误,但监控录像揭示了不同的情节。
2023年3月的一天下午,75岁的马某驾驶一辆法拉利跑车来到其住处二楼停车场。他试图将车头向内驶入紧邻物业办公室的第20号车位,但多次尝试未果后决定倒车进入。两名物业工作人员告知该车位为物业专用,建议他另找其他车位。然而,马某执意要停在该车位并继续倒车。过程中,马某不仅撞倒了一名物业人员,还将另一名站在车后的物业人员张某挤至墙壁,导致张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后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严重伤情,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和五处残疾,其中最严重的一处为六级伤残。
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时,马某坚称自己年岁已大,在慌乱中误踩刹车和油门导致事故。2024年3月,该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组织赔偿调解过程中发现马某出尔反尔,不愿履行赔偿协议。同时,监控录像显示马某撞人后神情自若,未拨打报警或急救 *** ,且倒车时几乎未打方向盘,这与一个过失撞人的驾驶员应有的表现不符。
通过反复比对监控录像,检察官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马某的车辆在倒车时多次停顿、启动,刹车灯一直亮着,车轮快速转动。证人和被害人也表示听到涉案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为了还原案发现场,检察官进行了现场模拟实验,证实涉案车辆有倒车影像及雷达,倒车时倒车影像自动开启,马某能清晰看到车后情况。实验还表明,只踩油门车辆不会发出轰鸣声,只踩刹车时刹车灯才会亮起,同时踩油门及刹车时车辆才会发出轰鸣声且刹车灯常亮。这说明马某在倒车时处于油门和刹车一起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
马某作为一个驾龄28年的老司机,明知径直倒车不可能倒入车位,如此倒车一定会撞到人和墙,却仍希望后果发生,系直接故意犯罪。此外,马某在讯问时情绪激动,经鉴定患有焦虑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原来,当天马某因物业将其电瓶车充电线拔掉而心怀不满。他在尝试停车时未成功,又遭物业人员阻拦,于是驾驶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警告物业人员离开。但物业人员并未理睬,马某情绪失控导致倒车撞人,属于 *** 犯罪。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马某在明知车后有人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车辆倒车,并实施猛踩油门等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年。马某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