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为什么要全国统一?促进数据互认与共享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标准编码体系和数据库结束了过去医保数据互认难、信息共享难的历史,标志着医疗保障进入了“书同文、车同轨”的全新时代。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是按照统一规则和 *** ,将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信息形成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即分类与代码,成为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国医保“通用语言”。
2019年6月起,国家医保局陆续发布了22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并搭建了国家、省、市三级联通的动态维护平台,持续开展编码数据维护,定期更新发布数据库,构筑了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标准编码体系和数据库。
国家医保局成立初期就围绕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各地医保工作中普遍存在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等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通话”,无法进行有效的数据归集、统计和大数据分析应用,直接影响了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是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础,有助于实现数据互认,支持大数据分析测算,为医保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促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这22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各自定位明确,基本满足了医保业务管理需求。例如,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4项编码收集医保患者的疾病信息,支持DRG/DIP付费分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等4项编码服务于异地就医结算、医保招采和支付;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等9项编码便于协议监管,优化医保管理和就医结算;医保系统单位、工作人员等2项编码覆盖医保系统内机构和人员信息;医保委托承办服务机构等2项编码协助管理接受委托承办各类医疗保障服务的单位及人员。医保结算清单则集成所有相关编码,助力医保基金结算和支付方式改革。
目前,医保编码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全面普及,覆盖约110余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不仅促进了数据贯通,提升了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还助推了医保其他领域的改革。具体来说,它实现了医保业务之间、各统筹区之间以及国家和各省之间的数据贯通,有利于医保大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应用。
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在制定时同步搭建了国家、省、市三级联通的动态维护平台,每一编码标准都有完整的数据画像,以小码大库、库码结合的方式提供应用。各项编码标准数据库已实现定期更新。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可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的“政策”窗口查看。此外,国家医保局已公开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代码等数据库信息,可在官方网站的“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