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高检完善工作机制 推动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

近日,更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致力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与规范检察权运行,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
更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方面,“四大检察”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规范、敢于、善于监督。
刑事检察工作以构建刑事指控体系为基础,与更高法、公安部等联合制定实施相关规程与规范,规范证据工作,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实质化运行。2024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9万余件,追加逮捕1万余人、追加起诉5万余人,健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对减刑、假释等不当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次。
民事检察聚焦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完善跟进监督与同级监督机制,规范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健全虚假诉讼监督机制,督促纠正虚假诉讼6000余件,起诉800余人。
行政检察以强化行政诉讼监督为重点,与更高法院健全再审检察建议机制,规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出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00余件,对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16万余人。
公益诉讼检察以推动立法为牵引,制度实施10年来,履职范围覆盖14个法定领域,立案办理110余万件,仅2024年就立案15万余件。更高检正配合加快推进立法,助力公益诉讼检察迈向新台阶。
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上,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推动办案全过程接受有效监督。通过修订相关意见和条例,完善司法责任制,设立更高检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现司法责任制闭环管理。
检察机关还健全了检察业务、案件和质量管理机制,取消不当考核,构建全方位业务管理体系,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引导高质效办案。同时,加强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等外部监督,完善内部反向审视制度,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倒查核查处理处分236人。
更高检通过一系列机制完善与创新,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保障公正司法,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