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男子拒分手驾车撞飞女友及其父亲,事后装好人照顾:警方还原事发经过

访客 2024-07-24 09:30:28 62051 1条评论
日,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恶性事件。一名男子因感情纠纷,竟驾车撞飞女友及其父亲,随后又伪装成好心人到医院照顾,企图掩盖罪行。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这起事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据受害者柯某玲回忆,2023年11月28日中午1点多,她乘坐父亲驾驶的摩托车行驶在大埔县湖寮镇河腰村雨塘山庄附近时,突然被一辆小汽车从右侧猛烈撞击,导致她和父亲连人带车被撞飞。事故发生后,一名男子从肇事车辆上下来,一边安慰柯某玲,一边叫来了救护车。然而,这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男子拒分手驾车撞飞女友及其父亲,事后装好人照顾:警方还原事发经过

经过警方的细致调查,发现这起事故并非意外,而是由柯某玲的男友饶某高一手策划的。原来,饶某高因感情和经济债务问题与柯某玲发生纠纷,心生怨恨,产生了制造交通事故让柯某玲及其父亲住院的想法。为此,他找到了朋友肖某烽,两人合谋实施了这一计划。

事发当天,饶某高驾驶租来的小汽车,肖某烽坐在副驾驶位置。当发现柯某玲父女二人后,饶某高驾车从右侧撞击摩托车,导致柯某玲父女受伤。事发后,肖某烽下车处理事故,饶某高则趁机躲到汽车后排。待柯某玲等人被送往医院后,饶某高又伪装成好心人赶到医院,对柯某玲嘘寒问暖,照顾其父亲,企图以此掩盖自己的罪行。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饶某高和肖某烽的罪行最终被揭露。经鉴定,柯某玲的父亲柯某才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柯某玲本人则为轻微伤。面对铁证如山,饶某高和肖某烽最终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饶某高、肖某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两人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两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人建议判处饶某高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肖某烽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无论遇到什么矛盾纠纷,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任何试图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面对感情和经济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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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09:55:30 回复
楼上的说的很多!http://www.a5km.com/yxgl/dnf/23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