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物流公司车辆出车祸致51件运输文物受损,警方:正进行价值鉴定

访客 2024-12-04 11:23:00 32549
物流公司车辆出车祸致51件运输文物受损,警方:正进行价值鉴定摘要: 今年7月,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物流福州公司)司机在驾车行驶途中,撞上了用于文物保护、保养的棚...

今年7月,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物流福州公司)司机在驾车行驶途中,撞上了用于文物保护、保养的棚屋,造成棚屋内陶瓷、陶罐等受损。后经当事人委托鉴定,棚屋中有51件文物,损坏文物价值超500万元。截至目前,对于受损文物的赔偿和修复费用谁来承担却始终没有定论。

12月3日,福建闽侯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表示,目前事故责任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对于文物的鉴定和估价,交警部门还在调查处理中。


图为事故现场(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曾先生介绍,他是中国艺术节基金会理事长助理,基金会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此前基金会曾与闽侯县博物馆约定,向博物馆捐赠一批文物。随后,根据文物捐赠的相关流程,基金会在闽侯县搭建了临时用于文物保护、保养的棚屋。今年7月16日,德邦物流福州公司司机许某在驾驶途中发生事故,并撞上了棚屋,导致存放在棚屋中的51件文物受损。

“当时我看到楼下有司机吵架,还起了冲突。下楼后看到德邦物流福州公司的车撞进了棚屋。”曾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立即报警。

现场图片中,棚屋的一侧紧邻道路,外面装有铁皮围挡。一辆印有德邦物流字样的轻型货车车头已冲进棚屋围挡,棚屋内大部分陶瓷、陶罐破碎。据2024年7月19日,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4年7月16日12时20分,许某驾驶闽A牌照轻型箱式货车,沿龙山路行驶至龙山路一展览工厂路段时,与拟捐赠闽侯县博物馆文物所设立的棚屋发生碰撞,造成棚屋损坏的交通事故。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为,许某驾驶机动车途径事故路段遇况采取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驾驶致本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许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损坏的文物(受访者供图)

“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的强行撤离导致棚屋坍塌又对文物造成了二次伤害。”曾先生说,事后警方告知他肇事车辆并没有购买商业险。同时,警方已经报备县文物局及省文物行政管理单位,建议中国艺术节基金会自行先举证确定属于文物的事实。

根据警方要求,曾先生找到了在拟向博物馆捐赠时,对文物进行鉴定的福建省包括原考古研究院、大学历史系考古学副教授等在内的多名具有鉴定资质的专家。专家鉴定后出具了情况说明,其中提到,本次受损陶瓷、陶罐共54件,绝大部分是宋代之前的文物,最早达到商代。其中受损文物包括6件一级文物、22件二级文物和23件三级文物,剩下3件为没有等级的器物。


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全责(受访者供图)

专家意见出具后,曾先生又按照警方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文物经营公司对受损文物进行了价值鉴定。据10月12日广州宝城文物经营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显示,受损器物预估市场价为500万元~600万元。

资料显示,该公司是经广东省文物局批复合法经营的企业,是华南地区持牌文物经营公司,具有文物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艺术品鉴定、交易等资质。

曾先生表示,根据警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后,目前案件仍无进展,德邦物流福州分公司也始终未谈及赔偿事宜。“我们已经对文物进行了修复,修复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曾先生说。

12月3日,德邦(上海)运输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在和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闽侯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已经收到曾先生一方提供的证据。因涉及案件,目前交警部门也已经委托当地文物鉴定机构对受伤器物再次进行等级和价值的鉴定,鉴定工作和案件办理都还在进行中。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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