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获赔57万,河北青年小邸出狱后重获自由称不会以认罪换减刑

访客 2024-03-30 08:59:52 4637 抢沙发

据华商头条客户端3月2日消息,媒体2020年9月曾报道“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被婚介所拒绝赔偿后报警”。他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徒刑,他宁愿不减刑,也不愿认罪。” “案件有了新进展。2月28日上午,服刑满三年的河北青年小迪走出监狱,重获自由。小迪的律师告诉记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小迪家人的申诉,并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小迪出狱后立即接受记者专访:“我没有强迫对方,我没有犯罪。 因此,虽然我在服刑期间有减刑的机会,但我不会认罪来换取减刑。 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获赔57万

小住宅生活照片

记者:从2018年3月1日你被关押到出狱,你在监狱里待了三年?

小迪:是啊,整整三年,没有一天缺席。 在监狱里的每一天,我都在想:我怎么会卷入这场官司呢? 到底是什么问题呢? 我每天都会一遍又一遍地思考与此案相关的每个人的每一句话,包括婚介所老板、女招聘人员以及所有办案人员。

记者:请介绍一下您的个人情况。 你是怎么想到去婚介所求婚的? 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样的?

小迪:我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 我出生于1988年3月,2008年退休后,先是在当地一家公司工作,谈过恋爱,但没有成功。 后来我被录取到河南的一家公司工作。 2017年底、2018年初,我通过网络联系上了滦南县一家婚介所老板王某。 2018年春节,我回河北探亲。 当年2月21日(正月初六),我通过微信红包给王某发了188元的婚介费。 第二天,王某联系我,说有个叫王英(化名)的女孩人很好,约我去婚介所看看。 2018年2月2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我赶到婚介所,见到了当时25岁的小王。

在来婚介所之前,王和王英都不认识我。 在婚介所时,我听到王英叫王叔叔,但当晚我们一起吃饭时,王英却说她和王英没有血缘关系,“叔叔”只是一个称呼。 后来听朋友说,王某因盗窃、强奸罪被判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了这一说法)。

见面后我们对彼此都非常满意。 当晚八点左右,我开着弟弟的车,带着王英来到滦南县北河边。 期间,两人聊得很开心,并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我把王英送回了婚介所,并通过微信又转了500元给王英。

那天晚上9点30分左右,我刚把车停好就到家了。 王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和王英发生了关系,并让我补偿王英5万元。 我说我没有强奸王英,整个过程她都愿意做。 王让我回去婚介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 到了婚介所后,王带我去了王英的住处。 王英说她身体不舒服,不肯跟我说话,王英就把我叫到外面,问我该怎么办。 我再次强调这种关系是自愿的。 王让我拿5万元。 我说没钱,后来他说三万块钱就可以了。

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上午8点左右,我给王英打电话,她让我在中午12点之前拿2万元解决此事。 我问花2万元可以吗? 王英说事情没那么简单。 我约王英见面聊天,她拒绝了。 那天早上,我出去办事的时候,突然接到家人的电话,让我回家。 回到家,发现王某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我家,要求我们赔偿王英3万元。 我问王:早上王英提出的是两万,怎么到了你面前却是三万呢? 这不是敲诈勒索吗? 王先生说,如果他拿不出3万元,他们就会报警。

王走后不久,他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报警了。 但当晚,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再次联系我家人,称王某让他联系我们解决此事。 第二天,父亲带着男子去了婚介所,给了王某4000元。 王让父亲回家等消息。

2018年2月25日,父亲再次来到王某的婚介所谈此事。 王某说,王英说这件事没有五万元就解决不了。 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又给我和家人打电话要钱,说要给办案人员送礼物,并配合办案人员。 家人给了王几千元。

2018年2月28日晚,王某在李家表示,已经向公安局解释清楚了,没有问题,并让我该上班就上班。 为了表达谢意,家人又给了王500元。 来来回回,家人一共给了王某1万多元。 没想到第二天(2018年3月1日),当地警方就以涉嫌强奸罪将我拘留。 十多天后,我被抓了。

记者:一审、二审你都没有认罪。 为什么?

小迪: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我提起公诉。 公诉人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左右,我和王英通过婚介所认识,一起吃饭。 当天20时许,我开车送王英到滦南县一处偏远地方,意图与她发生性关系。 王英明确拒绝后,我以双手压在身上的方式强迫自己与王英发生性关系。

庭审中,我和辩护律师均表示,整个事件中,我没有强迫王英,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不构成强奸。 如果是强奸,王英当时肯定会反抗,回家后也会选择报警。 但她没有这样做。 她反而委托王某威胁报警要钱。 这不是敲诈勒索吗?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我有期徒刑三年。 我提出上诉。 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我坚信自己是无辜的,坚持上诉。

记者:听说你有机会减刑,但因为你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 现在你出狱了,你想对家人说什么?

小迪:是的,我在监狱服刑期间,各方面都表现得很好。 各项考核指标基本都是满分,我获得了三个奖项。 狱警说我完全符合减刑条件。 只要我认罪,就可以申请减刑两三个月。 但我没有同意。 我必须为自己寻找纯真。 犯人和看守都知道我的情况,都说我确实不公正。

当我走出监狱大门时,我泪流满面。 我非常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服刑期间为我所做的一切。 虽然呼吁是我的意见,但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和努力,我可能不会坚持到今天。

28日上午,我听李龙律师说,2020年下半年,我的家人委托他对我的案件进行了投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我相信河北省高院会依法审理此案,尽快审理,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记者:目前有什么计划? 你未来的计划是什么?

小迪:我现在只想集中精力处理投诉。 此外,我在入狱之前是一名合格的消防员。 我喜欢这份工作,我想将来成为一名消防员。

采访最后,李龙律师告诉记者,狱警告诉小迪的家人,小迪在服刑期间遵守规矩、遵守纪律,劳改各方面表现良好。 但由于他不认罪,无法获得减刑。 狱警并没有对小迪进行治疗。 评价是:“他是一名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

(原标题:《相亲当天车内发生性行为,因“强奸”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男子昨天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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