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副镇长开 *** 打人被拘 律师:难开除公职 网民热议处理结果

访客 2024-12-02 10:23:17 53303
副镇长开 *** 打人被拘 律师:难开除公职 网民热议处理结果摘要: 11月30日上午,一段关于“汪岗镇副镇长开 *** 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广泛关注。河南商城县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

11月30日上午,一段关于“汪岗镇副镇长开 *** 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广泛关注。河南商城县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副镇长开套牌车打人被拘 律师:难开除公职 网民热议处理结果

初步调查显示,29日18时许,汪岗镇副镇长游某与被 *** 主在小区停车场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公安机关已对游某作出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决定,并对其驾驶证记12分。相关违纪违规问题正由商城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中。

不少网友质疑游某是否应被开除公职。北京两高(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刘良强律师表示,根据现有规定及类似事件来看,游某可能很难被开除公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一些应当予以开除的情形,但这些主要限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超过三年、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

依据现有通报,游某尚未涉及刑事犯罪,也未发现有严重的政治问题。与本起事件相关的规定主要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游某辱骂、殴打他人虽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但被打车主已与其和解,并没有进一步进行伤情鉴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无法科学判断。

另一方面,《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游某在公共场所辱骂、殴打他人,引发网民关注,其行为显然不当,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然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裁量空间,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并无明确标准,需由调查机关判断。尽管许多网民认为游某的行为应属情节严重,但如果调查机关认为属于情节较重或一般情节,似乎也没有法律依据去反驳。

刘良强补充说,如果纪委监委后续查明游某还有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或违法犯罪问题,不排除会被开除公职。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希望此事能对游某敲响警钟,使其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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