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山西“订婚 *** 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访客 2025-04-16 13:22:27 75819
山西“订婚 *** 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摘要: 山西订婚 *** 案二审宣判!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席某某 *** 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2...

山西订婚 *** 案二审宣判!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席某某 *** 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通过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一审法院以 *** 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随后提出上诉。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席某某的行为构成 *** 罪,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是恋爱关系,并且在被害人报警后,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因此一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一天,关于此案的婚约财产纠纷也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查明,在一审立案前,女方已将10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但男方拒绝领取。一审法院因此驳回了男方要求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法院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拒绝领取。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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