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引发热议

访客 2025-03-25 16:03:15 57111
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引发热议摘要: 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引发热议!赵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10余万元财产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赵女士的叔姑舅...

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引发热议!赵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10余万元财产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赵女士的叔姑舅姨共9人诉至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遗产。法院最终判定110余万元归叔姑舅姨,房产则收归国有。

明明还有亲属 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引发热议

上海市徐汇区的葛老伯意外猝死,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徐汇区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后,葛老伯堂弟起诉民政局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判定分给堂弟130万元,其余遗产也收归国有。

这两个案例引起了广泛讨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民法典还提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公职遗产管理人。

昌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赵女士的这套房产,目前还在研究后续如何管理,这是一个新问题,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多位民政系统受访者表示,民法典赋予遗产管理人的权责只是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指引,民政部门履职遗产管理人面临诸多实操困难。

2022年夏天,上海市徐汇区一栋居民楼内,居委会多次叩响葛老伯家门未果,直到葛老伯的堂弟请来开锁师傅破门而入,发现这位独居孤寡老人已经离世多日。葛老伯生前没有立遗嘱或抚养协议,他留下的上百万存款、保险金和一套两居室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无主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其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

葛老伯的堂弟主张分得葛老伯的全部遗产,认为自己对葛老伯尽到了较多扶养义务。法院综合考虑了葛老伯堂弟对葛老伯的扶养时间、扶养程度、遗产数额等,酌情把葛老伯留下的银行存款、保险金等130万元判给了堂弟,房产则收归国有。后来,葛老伯名下另一笔300万元存款被意外发现,堂弟再次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分得这笔遗产。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认为之前分割给他的130万元已经足够。

目前,徐汇区民政局向法院申请认定葛老伯的300万元存款和一套房子为无主财产,处于法院一年公告期。到期后,法院会开庭判决这笔财产为无主财产,房产拍卖变现后,将与存款一起由法院上缴国库。这是上海首例让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来申请认定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案。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是对现实需求的回应。此前,我国继承法仅原则性规定遗嘱执行和保管的部分内容,缺少系统完善的遗产管理制度,导致在死者死亡后、遗产分割前,遗产有时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继承人不知道遗产有哪些、价值多少,有时还出现遗产遭到隐匿、转移、私分或侵占的情况,导致继承人、债权人的利益受损,相关矛盾日益凸显。

民法典对如何选定遗产管理人、其职责是什么、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都作出了规定,这可以保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缓解遗产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纠纷,确保遗产得到合理合法的管理和分配。由民政部门担任公职遗产管理人是该制度目前在司法上最主要的应用。

在此类案件中,公职遗产管理人的一大价值在于担任“被告”这一诉讼主体。有遗产管理人之前,即便有人想继承遗产,也难以找到适格被告,法院难以启动审判程序。有了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可以通过起诉遗产管理人来启动诉讼程序。此外,遗产管理人还可以作为申请人启动无主遗产收归国有。

在被法院正式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后,民政局会在官网和死者居所地发布公告,征集死者的遗产线索,寻找潜在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然后,民政局会清点查询死者名下的房、车、存款、股权等遗产, *** 遗产清单,为后续处理其遗产做准备。

然而,多位受访者表示,民法典1145条只是原则性规定遗产管理人应该清点遗产、 *** 遗产清单、分割处置遗产,在实践中缺少具体的操作指引,这给民政部门履职造成不小困难。不动产、银行、车管所等部门单位仍然缺乏对该制度的认知和衔接措施,导致民政局难以查清死者究竟有多少遗产。

除了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和灭失。如果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民政局不仅要作为被告积极应诉,为了保全遗产,一些情况下还要作为原告主动去提起诉讼。

在小雄、上海葛老伯和北京赵女士三个案子中,遗产分割实际上交由了法院来判决。民政部门作为行政单位而非审判单位,不敢裁量也不会裁量。另外,一些死者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民政部门可能也没有认定这些关系的能力。民政部门分割遗产也没有法律权威性,只有法院判决书才有效。

为了打通上述诸多阻点,已经产生过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被诉案的地区都在探索细化规定。例如,上海市 *** 办公厅发布《关于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以及处置无人继承遗产的若干意见》,针对遗产查清难、遗产处置中产生的费用等问题作出指引和规定。

在需要投入大量行政、司法资源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与继承是否要被动等到民政部门介入或诉诸法庭?一个便捷 *** 是前置引导人们尤其是孤寡老人订立遗嘱,这能减少后续一系列复杂的司法诉讼,为家庭成员减负,为国家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遗嘱是保障人们有权自主处置遗产的核心工具,遗嘱人可以通过立遗嘱来突破法定继承顺位限制,按个人意愿定向分配财产。

不仅需要立遗嘱,还需要立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哪里写,但自书遗嘱有一定弊端,比如丢失损毁,被家庭成员发现后引发纠纷。后期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如何向法官证明这份自书遗嘱的真实合法性也是问题。因此,一些人选择去找律师、公证处见证或者去遗嘱库,这需要费用,但相比于自书遗嘱,其真实合法性在法庭上更容易证明。

遗嘱不仅仅是老年人的专利。年轻人也有很大必要提前立遗嘱,因为他们的资产形态更复杂,除了房产、现金,可能还有股权、隐性股权、虚拟资产、知识产权、字画收藏等。如果一个人意外离世,处置分割这些遗产将是一项庞杂的工作。立遗嘱不仅是个人事务, *** 也应该通过多个举措提升遗嘱普及度,一份遗嘱可以避免后续十个案子,立遗嘱应该成为社会共识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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