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伪造警情通报散布谣言2人被罚 虚假信息引关注

伪造警情通报散布谣言2人被罚!2024年11月26日,阜南县公安局发现王某在微信群散布一则虚假警情通报,内容涉及“丁某在淮河禁渔期间进行捕捞,被阜南县公安局执法大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王某林将该信息转发至其他微信群,引起多人关注和讨论。实际上,阜南公安并未发布过此警情通报,且该通报除了使用警徽外,在内容和格式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王某出于好奇玩乐,利用剪辑软件中的警情通报模板编辑文字后发布在网上。由于该信息传播量较少,未造成重大影响,且王某认错态度较好,阜南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与王某林作出了行政处罚。
*** 不是法外之地,发布和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建设清朗的 *** 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