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遛狗被拽倒因狗绳太长担次责,女子遛狗被拽倒因狗绳太长担次责,事故原因引发关注
女子遛狗时被狗绳拉倒,原因是狗绳太长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小区事故:一名女子在小区内遛狗时,被后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扯住狗绳,不慎摔倒受伤。法院调查后,认定电动车驾驶人为赔偿主要责任人,而遛狗人因使用的狗绳过长,需承担30%的损失。女子遛狗时因狗绳过长被拽倒,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在去年10月31日下午5点左右,赵先生骑着电动车去接孙女放学,在小区内部道路上遇见了同路散步遛狗的王女士。起初,王女士牵着狗沿着路右侧行走,哪知狗突然横穿马路跑到左侧绿化带,王女士也跟着跑到了路中间。这时,赵先生骑着车从王女士左侧经过,不小心碰到了狗绳,导致王女士未能及时松手,脸朝下摔倒受伤。王女士立即报警。警方查看了小区监控录像,并对双方进行了询问,11月14日,确定了事故责任:赵先生为主要责任,王女士为次要责任。 由于经济赔偿协商不成,王女士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住院、护理、交通等费用共计约8000元。
法庭审理中,更多细节被揭露:事故发生地道路宽度约3米,可供小区内外非机动车和行人双向通行;王女士跟随狗向左行驶时,并未注意后方情况;赵先生从她左侧经过时,王女士右侧的空间竟比左侧更宽;使用的牵狗绳配有伸缩手柄,事故时伸出的长度远远超过了电动车本身的1.7米。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无专用车道,应靠道路右侧行驶,超车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法院认为,赵先生超车时未采取足够谨慎措施,未选择较宽的右侧超车,未预见到狗绳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王女士也负有一定责任,因为狗绳过长,未有效控制狗的活动范围,换位时未足够注意后方车辆,因此被判定为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赵先生赔偿王女士5375元。后经法官进一步解释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和解4800元并完成执行。 女子遛狗时被狗绳拖倒,因狗绳太长,她负有次要责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