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存八项违法行为 毕节金沙农信联社被罚71.8万元

访客 2024-01-15 17:00:05 39 抢沙发

  1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4年1月9日,金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警告,并处罚款71.8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1.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中国人民银行金沙县支行备案;2.违规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设置为非个体工商户特约商户收单账户;3.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收缴假币;4.占压收纳的预算收入;5.将经收的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进行核算;6.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7.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8.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存八项违法行为 毕节金沙农信联社被罚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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