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夫妻离婚拒养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夫妻离婚拒养患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

访客 2024-05-19 15:27:07 2489 抢沙发

5月18日上午,#离婚夫妇拒绝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被判不离婚#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夫妻离婚拒养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夫妻离婚拒养患抑郁症女儿被判不准离

妻子起诉丈夫离婚,丈夫同意离婚,但夫妻双方都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5月17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常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经介绍相识,于2007年1月举行结婚典礼。2008年7月生下男孩王大宝,2008年7月生下女孩王小宝。 2009年9月,2010年9月向政府登记结婚。现王大宝与被告人王某生活在一起,王小宝因抑郁症正在医院住院治疗。

原告与被告结婚初期关系良好。 近年来,他们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生气、争吵。 于是,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诉讼请求:1、原告与被告离婚; 2、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被告应支付抚养费。 费用; 3、分割共同财产,一辆家庭轿车价值10万元。 庭审中,原告变更诉状第二项,要求抚养婚生男孩。

被告人王某辩称,同意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男孩王大宝,但不同意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 该车已送给原告,原告又给被告5万元。

【法院审理】

本案中,经原告和被告共同确认,非婚生女孩王小宝患有抑郁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王小宝此时更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照顾。 法律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原告和被告均不同意抚养王小宝。 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而且违背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 它不应该得到推广。 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1、原告张某不得与被告王某离婚; 2、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已生效)

【法官陈述】

在家庭案件中,妇女儿童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家事审判的目的就是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要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履行作为父亲、母亲的责任。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都不愿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 这种行为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违背传统道德,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推卸责任的表现,不应该提倡和鼓励。 因此,即使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暂时不能准许双方离婚。

夫妻间遇到矛盾或困难时,不能诉诸离婚。 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原告和被告应积极修复夫妻关系,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和信任,为子女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就必须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民事纠纷,依法处理;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 父母双方就年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以上了,就应该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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