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7虎接受处理!其中3虎被开除党籍,3虎被公诉,1虎被判无期

访客 2024-11-25 20:07:58 6326
7虎接受处理!其中3虎被开除党籍,3虎被公诉,1虎被判无期摘要: 摘要:上周有7只老虎被处理上周(11月18日—24日),共有7只老虎分别被处理:3虎被开除党籍——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

摘要:上周有7只老虎被处理

上周(11月18日—24日),共有7只老虎分别被处理:

3虎被开除党籍——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被“双开”,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被开除党籍,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原副局长被“双开”;

3虎被公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先后被提起公诉;

1虎被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被判处无期徒刑。

3虎被开除党籍

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传来消息: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被“双开”,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被开除党籍,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原副局长也被“双开”。

——王昊被“双开”

经 *** 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昊简历照

经查,王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钱色、权色交易;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 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昊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简历显示,王昊,男,1965年2月生,汉族,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5年12月加入中国 *** ,1987年7月参加工作。

王昊曾任徐州市政协主席,宿迁市代市长,宿迁市市长,宿迁市委书记等职。2023年,他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2024年5月20日,王昊任上被查。

王昊曾是江苏省宿迁市第8任市委书记,此前曾任宿迁市委书记的仇和、张新实、缪瑞林,先后被查。

——楼文龙被开除党籍

经 *** 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楼文龙讲话画面

经查,楼文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离职后违规任职;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监管审批、投资入股、融资授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 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楼文龙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息显示,楼文龙出生于1958年1月,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局长。2012年8月,他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17年4月卸任。

今年5月16日,楼文龙被查。

——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原副局长被“双开”


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原副局长被“双开”

3“虎”被公诉

上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先后被提起公诉。

——王宜林: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高检网11月19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更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宜林简历照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王宜林出生于1956年,长期在石油系统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1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5年5月,王宜林重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党组书记。

2020年1月,中国石油公告称,董事长王宜林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该辞任即日生效。

今年2月2日,王宜林被查,7月31日被开除党籍。通报指,王宜林存在“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等问题。

——龙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更高人民检察院11月21日消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更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龙飞讲话画面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息显示,龙飞,汉族,1969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 *** 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龙飞长期在中国航天系统工作,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2014年6月,龙飞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20年6月,龙飞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2024年2月,龙飞官宣被查,8月被“双开”。

——李吉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更高人民检察院11月22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更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吉平简历照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吉平1955年出生,今年69岁,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1994年转往国家开发银行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局长,2008年出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1月,李吉平卸任。

2024年3月13日,已卸任8年的李吉平被查。8月1日,李吉平被开除党籍。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包括李吉平在内国开行已有3名原副行长落马。

去年5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即被查。去年11月5日,周清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去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被查。去年10月21日,王用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这3名高管的“老上级”,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也已于2019年7月被查。2021年1月,胡怀邦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从玖被判无期

11月1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案,对被告人朱从玖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朱从玖曾长期在证券领域工作

公开简历显示,朱从玖出生于1965年3月,安徽肥西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 *** ,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朱从玖曾长期在证券领域工作,任职近20年,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等职。

2012年5月,朱从玖任浙江省副省长。2022年6月任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7月辞去副省长职务,2023年1月当选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2023年5月4日,朱从玖被查,同年11月7日被“双开”,11月14日被逮捕,今年3月27日被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 *** 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从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朱从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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