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近万吨粮食凭空消失,粮企报案从购销环节入手

访客 2024-04-23 12:50:38 2489 抢沙发

张利斌、赵旭飞、刘建辉、邹启元/央视新闻

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粮仓,储存粮食约1万吨。 万吨粮食是什么概念? 如果一个人每天吃1公斤粮食,1万吨粮食可以满足一个400万人的城市5天的需要。 但2023年6月,秦皇岛警方接到这样的报警,这个粮库的近万吨粮食凭空消失了。

粮食紧缺,粮企举报案

从购销阶段开始调查

这是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的一个粮食仓库。 共有粮食仓库十多个。 2020年,河北省某大型粮食公司在此租用了4个粮食仓库用于储存粮食。

然而,在2022年的一次例行检查中,这家粮食公司发现,粮食仓库储存的玉米缺失了近万吨。 经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被举报的粮食公司与一名姓郭的商人从事贸易合作。 2020年,开始向一家姓郭的公司收购粮食,存放在这个粮库里。 直到案件被举报之前,双方已经合作了两年。 现在他们发现粮食储存紧缺,报案的粮食公司怀疑与郭某有关。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我们开始找郭问话。 郭声称,他确实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与粮食企业进行了深入合作,然后向粮食企业汇报了玉米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合同情况。

粮食企业一般派出“仓驻人员”到粮库所在地,负责监管粮食进出和粮食安全储存。 于是,民警找到驻扎涉案粮食仓库的这家粮食公司职员郭某了解情况。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据他介绍,确实是缺粮。 据他自己的说法,他的上级意识到了这些缺陷,一些领导人也意识到了这些缺陷。 吩咐了他之后,他就允许粮商把粮食拿走。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但据警方调查,公司内部并没有任何人指使郭台铭这么做。 尽管参与调查的警察都是具有多年经济侦查经验的警官,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办理涉及粮食的案件。 粮库粮食进出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通过走访,民警了解到,这个粮库有十多个粮仓,其中四个粮仓租给这家粮食公司自行管理。 虽然管理方式略有不同,但进出库流程基本相同。 在粮食称重区域,监控设备会实时记录车牌号码,确保同一车辆进出仓库。 这些条件也将自动输入到系统中。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走访过程中,有粮库工作人员向警方反映,郭商人在仓储粮食过程中有一些非常规操作。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他们进入运粮车一次后,并没有将满载的粮食放入仓库。 相反,他们在院子里反复称量粮食,称量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错误。 一些特殊的方法包括司机上下车,包括多一个人站在车上,甚至在电子秤上搬运大石块进行称重。

运粮车被人动过手脚。

仓储过程中出现异常操作

为什么我们在正常仓储过程中需要对粮车进行篡改呢? 一系列奇怪的行为也增加了郭的怀疑。 于是,警方找到了几名曾为郭工作过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侯某曾受雇于郭某,负责统计报表和后勤保障。 在对侯的询问以及对她提供的大量叙述的审查过程中,警方有了重大发现。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这个工作人员每天要给郭(郭老板)交两份表格。 这两个表格的内容,一是每天粮车的进出情况。 数据库里有真实的数据,也有每天上报到大粮企业系统的数据。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这是关键证据的副本,记录了仓库实际储存的粮食数量以及向粮食企业系统报送的粮食数量。 正常情况下,这两个数据应该是完全一致的,但这张表格上记录的数据却不同。 差距很大。

不仅如此,传出的数据也记录在这张表格上。 为了规避相关风险,粮食企业有明确的规定。 收购粮食和销售粮食的合作伙伴不能是同一家公司。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按照这个规定,郭作为供应商,没有权利带走粮食,但为什么这张表上会出现出库数据呢?

郭某作为上游企业向粮食企业供应粮食,同时又作为下游企业向粮食企业收购粮食。 所以这个表单包含了实际的输入输出数据,以及上报给系统的数据。 表格右下角还明确注明,重量差异超过9000吨,与受害粮食企业损失的库存量基本一致。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郭某聘用的另外两名员工赵某、张某也承认,入库过程中存在对车辆称重的周期,并协助仓库工作人员调整称重系统。 综合全案证据,警方于2023年7月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粮商郭某、仓库管理员苟某及三名工作人员侯、赵、张三人刑事拘留。

“守粮员”变“偷粮老鼠”,

金库驻守人员看守、盗窃

粮食公司仓库文员的职责就是守卫粮食安全第一道防线。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郭台铭与粮商内外勾结,从“粮食卫士”变成了“粮贼”。 老鼠”。

到达案情后,仓库职员苟某讲述了自己放松管理,帮助粮商郭某欺骗监控系统,在仓库虚存货物的经过。 据了解,电子秤安装在运粮车上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车牌号并记录。 目的是为了方便工作,避免人工输入,但这会给那些想要造假的人带来困难。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于是办事员就想了其他办法,让现场工作人员帮他站在车顶调整角度导致摄像头看不到车牌号的位置。 正是因为电子识别设备无法真正输入真实的车牌号码,所以他需要手动添加号码。 手动添加的过程也给了这些不法分子一些可乘之机。

此前,有粮库工作人员反映,看到有人在粮车上扔石头,或者司机上下车。 目的是什么?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满载粮车过秤后,满载粮车没有及时入库。 反而在粮库的院子里反复流传。 目的是短期内几天内再次检查电子秤,然后再次手动输入车牌号。 这时,这辆粮车的重量不可能和之前那辆粮车的重量完全一样,所以为了避免这种错觉,他们采用了改变每次称重的称重值的方法。

就这样,仓库职员苟某与粮贩郭某内外勾结,制造了多辆运粮车进入仓库的假象。 他还制作粮食入库单、粮权确认单,向受损粮食企业监管系统虚报入库情况。 利用粮食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粮食收购资金。 在出境过程中,郭的手段更加简单粗暴。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期间,为了欺骗粮食企业对粮食仓库情况进行远程视频检查,郭某还指使员工通过拔横尺、斜插竖尺的方式编造库存余额。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超:为了配合视频检查,他们采用了对角尺法。 一般情况下,直线距离和对角线距离之间一定要有间隙。 对角线比直线长。 他们中很多人都是用这种方法来捏造纹路的高度,所以总体来说,他们都欺骗了纹路的长宽高。

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构成要素有哪些?

涉案粮商郭某到案后,始终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准确把握犯罪与非犯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是平等保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体现。

为准确定案,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研判。

犯罪嫌疑人郭某到案后,承认自己擅自冒充仓库并取出,但他也始终辩称,这是因为他与粮食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自己并无主观故意。骗取。 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来说,即当事人是否抱着交易心态与粮食企业合作,合作过程中是否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是判定有罪与无罪的重要因素。 考虑因素。

按照郭的逻辑,他拿走了本应属于他的存款份额。 但警方调查显示,郭某通过出售粮食获利超过2500万元,押金约500万元。 剩下的2000万多元,郭辩称想投资建设糙米加工厂。 我们继续与粮食公司合作,但粮食公司表示从未与郭签订过这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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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郭某实际管理的几家公司在与粮食公司合作之前,均是负债经营,且债务金额较大。 在此背景下,郭某经他人推荐,与粮食企业合作。 合同签订,业务活动开始。 那么郭的启动资金从哪里来呢?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石磊:是因为他从粮库借了较大数额的资金,然后收购粮食,然后卖给受损的粮食公司。 这一招其实就是俗称的借鸡生蛋。

综合案件整体情况,警方认定,郭某虚假储存粮食涉嫌合同诈骗罪,擅自搬运粮食涉嫌盗窃罪。 协助操作监控系统的两名工人赵某、张某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盗窃罪于2023年11月被移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断地作弊,

谁为《说书》打开大门?

目前,该案仍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如何认定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需检察院审查,法院将按照诉讼程序作出判决。 回顾整个案件,郭某为何能够在两年内一次又一次诈骗? 是谁给粮仓里的“硕鼠”开门呢?

经查,郭某在此案中非法获利2500万元以上。 库房文员苟某领取福利金5万元,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每月领取数千元至1万元不等。 所谓“高薪工资”因人而异。

警方了解到,郭某起初并没有答应郭某的要求,但最终因家庭变故需要用钱而被腐败拉拢。 如今,郭台铭从大梦中醒来已经为时已晚。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在与粮食企业的合作中,郭用类似的方法,第一年就清除了近万吨粮食。 粮食企业发现粮食短缺后,郭先生拆除了东墙,修补了西墙的破洞。 粮食公司没有继续进一步调查。 直到第二年郭的资金链断裂,他才无力偿还。 无奈之下,粮食公司选择报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与该公司深入交流,发现了这家粮食公司的一些问题。 例如,为了防止被拉拢和腐蚀,公司有明确规定,仓库人员应驻扎两名。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苟一人长期值班。 监控系统出现问题,无人修复。

河北一粮库2年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倪世宇: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也向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了提醒函。 针对催告函,监管部门也积极表示将积极整改。 只要警方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更有效地防止此类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在案发地,该粮库与受害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相似。 这起案件也给这家公司敲响了警钟。

“在一切事物中,食物是最重要的。” 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涉粮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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