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一中学原校长被开除党籍
山东一中学原校长因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经过调查,该校长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定,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违纪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惩处,此举也体现了对于教育系统内部腐败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教育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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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梁山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汝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梁山县委批准,梁山县纪委监委对梁山县教师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梁山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汝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汝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察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擅权妄为,个人专断学校重大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退休后违规接受聘任并获取报酬;贪欲膨胀,恣意妄为,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利欲熏心,“靠学校吃学校”,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品采购、学生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汝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梁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梁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汝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济宁